(綜合報導)本文系《賭城天天報》記者根據網上公開信息整理,希望為讀者提供參考,不作為法律解釋。
美國政府近期宣佈,美國境內的所有移民,包括持有綠卡、合法工作或學生簽證者,必須全天候隨身攜帶其合法身份的相關證明文件。
該規定作為川普政府“保護美國人民免受外來威脅”行政命令的一部分,已於4月11日正式生效。是美國政府打擊無證移民、加快驅逐無合法居留身份人員進程的一系列措施中的最新一項。
新規定依據的是1940年通過的《外國人登記法》(Alien Registration Act)。雖然該法早已要求所有移民在美登記,但長期以來並未得到執行。如今,政府對此法規進行嚴格落實。
問題一:誰必須登記住址?合法移民是否包括在內?
新規定的目標是非法或無證移民。具體而言,所有在美國停留30天以上、年滿14歲的非公民,必須填寫“G-325R表格”進行登記;14歲以下的非公民則需由其父母代為登記。
此外,4月11日及之後入境的人員,須在抵達美國30天內完成登記。若違反規定,可能面臨罰款、監禁,或雙重處罰。
如若更換住址,必須在10天內向政府報告,否則最高可被罰款5000美元。
移民子女年滿14歲後,必須在30天內重新登記並提交指紋資訊。
持有合法簽證(包括工作簽證H1-B或學生簽證)以及綠卡的移民,政府視其為已完成登記,無需再次提交表格。因此,持綠卡、H1-B簽證的人員和留學生將不受本次登記要求的限制。
問題二:H1-B簽證持有者與綠卡居民需要隨身攜帶身份證件嗎?
所有18歲及以上的非公民,包括H1-B簽證持有者與綠卡居民必須隨身攜帶有效身份證明檔。移民官員有權隨時查驗,如無法出示,可能面臨執法後果,包括可能面臨最高5000美元的罰款和(或)最長30天的監禁。
問題三:登記了住址是否意味著可以合法留美?
並非如此。國土安全部明確指出,登記的主要目的是讓政府掌握在美非公民的基本資訊。若當事人無法提供合法居留證明,政府仍將依法採取遣返措施。
問題四:怎樣登記住址?
可在移民局網站線上填報“G-325R”表格,表格要求填寫住址、家庭成員資訊、移民身份及其他個人資料。申請人還需申報是否曾涉及刑事犯罪,政府將根據所提供的資訊決定是否提出指控。
問題五:需攜帶什麼樣的身份證件
根據該公告,18歲及以上的非美國公民必須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隨身攜帶由美國政府簽發的有效移民身份證明檔,如I-94入境記錄、EAD工卡、綠卡等。
為避免隨身攜帶時原件丟失,可在手機上存貯照片或攜帶影本,以供執法人員檢查。
這一規定源自《移民與國籍法》第264條,此前已明確要求外國人在美期間隨身攜帶移民身份證明檔。然而,此次公告的實施細則提高了行政罰款的上限,顯示出聯邦政府在移民執法方面的更嚴格態度。
問題六:員警能不能隨便查你身份?
移民執法人員可以無理由檢查。普通員警不能隨便在街上無緣無故要求你出示移民身份。原因如下:
1.憲法第四修正案保護你不被無理搜查和扣留。員警要查你身份,必須有“合理懷疑(reasonable suspicion)”你違反了法律。
2.最高法院判例明確限制了地方執法部門在移民執法的許可權--地方員警不能以聯邦移民法規為藉口隨便攔人。
普通員警可以在下列情況下要求出示非公民身份檔:
1.在一些移民執法較嚴的州,執法者可能會借助這一法規作為補充理由,尤其如果你已被攔下,例如交通違規,並無有效ID時。
2.若你是持H1B、F1、OPT等身份的非移民簽證者,被要求提供身份檔,而你提供不了I-94或EAD等可識別檔,在某些州可以被拘留調查。
《賭城天天報》建議讀者:
1.隨身帶以下檔的影本或在手機裡存貯照片:護照、I-94、EAD卡、綠卡。
2.最好在錢包或車裡放一份影本,有備無患。
3.如果你是H-1B、OPT、F1等,入境記錄可以在CBP網站上隨時查到I-94,建議把頁面截圖留在手機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