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羅越 陳冠英律師事務所,2023.4.7
國際企業家規則再上層樓
移民局修訂指南吸引創業家來美
政策明訂審議標準投資獎勵補助上陣
要說苦命的移民項目,“國際企業家規則” (International Entrepreneur Rule) 絕對榜上有名!這由歐巴馬政府就開始的計劃,最後規則在2017年1月17日發布後,随即被擱置4年。美國公民與移民服務局(USCIS)在2021年5月10撤回對“國際企業家規則”的擬議取消令,起死回生“國際企業家規則”。
“國際企業家規則”2021年再次上路,為外國創業者提供入境居留機會,在美國成立和經營公司,創造就業機會,提供顯著的公共利益。公民及移民服務局指出,在 2021 年全面實施國際企業家規則後,移民局收到了越來越多的申請,並繼續盡快對它們進行裁決。
而為了讓規則的功能更能發揮,針對規則本身,移民局也不斷進行檢討改進,並在今(2023) 年 3 月 10 日,發布了政策手冊綜合指南,其中推出了投資獎勵補助審議標準,最是亮點!發布信息包括:.申請人、創業主體、符合條件的投資或政府獎勵或補助的審議標準;.證據和文件;企業家申請裁決標準;申請條件和終止依據;核准申請的考慮標準及期程; 和企業家的家人可以選擇作為申請者加入企業家申請案,並在符合條件情况下,可以獲得就業許可。
創造30萬 就業機會
此外,儘管根據移民法,申請人未獲准進入美國,但企業家申請人將有可能獲得授權,得以進入美國並留在美國,同時還能取得工作權。因為在實務上,讓這些創業的企業家來到美國,在美國紮根,他們才能更大程度上是為美國做貢獻。
根據美國移民局的預估,若項目實施得當,每年將約有3000名外國企業家獲“特許入境”。據美國跨黨派研究和移民倡導組織“新美國經濟”(New American Economy)估計,這項目可在十年中為美國創造13萬5千至30萬就業機會。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國際企業家規則”常被認為是美國的“創業簽證”項目,但其實創業的國際企業家獲得的是“特許入境” (parole)既非簽證,也非綠卡。特許入境基本上就是給予外國人合法居留美國的身份,以及與此身份綁定的工作許可(工卡)。且特許入境的批准完全由移民局審核官酌情決定,和簽證審批不同。批准特許入境大多出於人道主義原因,然而國際企業家則是因為入境者能為美國帶來“重大公共利益” 而獲准。
根據“國際企業家規則”,外國創業者只要擁有初創公司至少10%的股份,且公司能吸引至少25萬美元來自美國投資者的資金注入,或得到美國聯邦或地方政府至少10萬美元的補助金,即有機會獲得暫居美國5年的“特許入境”(parole),以便在美國培養和發展公司,創造就業機會。
期待吸引 中國申請者
在這方案下,每個初創公司最多可有3名聯合創始人被獲准“特許入境”,且首次獲准的入境時長為2.5年。如果兩年半後,創業者能證明其公司可繼續為美國帶來“重大公共利益”--比如展示公司的收入、創造的就業崗位和收到的資本注入大幅增加,就可能獲得最多2.5年的特許入境延期。特許入境項目本身不會授予綠卡或提供獲得綠卡的途徑。5年期滿,項目結束後,如果創業者沒能通過其他渠道獲得美國綠卡或其他簽證,則需離境。
中國是美國投資移民最主要的來源國,“國際企業家規則”項目預期也期待會吸引大量的中國申請者。
來到美國並不容易,維持在美身分相當重要,而對於各種身分,移民法中又有嚴格的規定。任何移民法規、措施編訂,很可能影響到所有在美的朋友, 相關移民訊息必須要專業的掌控,畢竟美國移民法律是一個相當專業的問題,要進行任何相關的動作或決定,找到值得信賴又專業的律師團隊從旁協助是不可或缺的,拉斯維加斯的陳冠英律師事務所,辦了二十多年的移民業務,堪稱箇中翹楚,打個電話702-638-8886,702-308-4915,微信號“EricChenLaw”,就是搞清楚一切問題最簡單的方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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