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姓建商因經營不善舉債數千萬,竟夥同妻子及兒女,趁颱風來襲時,製造墜崖假死,詐得保險金新台幣6900萬元。法院審理後,判決許男等人各2年9月徒刑。
基隆地院判決書指出,許男於民國90年間,因承攬營造的板橋建案,房價從每坪24萬多元,驟跌至每坪13萬元,導致公司經營不善,只好向親友、地下錢莊舉債,積欠數千萬元債務,許男原本想以自殺方式還債,但許姓長子提議以「詐死」向保險公司訛騙保險金。
許男等人謀議後,於90年7月30日凌晨0時多,趁颱風桃芝即將侵台前夕,開車到北部濱海公路、位於瑞芳區一處停車場前,由長子腳踩踏油門,將車輛推落山崖,製造許姓夫妻因強風豪雨襲擊不慎墜崖,遭海水沖走失蹤的假象。
法院表示,長子等人從隔月起到94年間,獲得保險公司理賠6486萬餘元,再加上車險、勞保給付等,共詐得6900萬餘元。
至於許姓夫妻假死後,原本窩藏在新北市淡水區租屋處,因房東改建只好另覓附近住處躲藏;不過,因許男外出時巧遇舊識,夫妻認為並非長久之計,持假護照潛逃到中國大陸,但因許妻過世,假冒身分曝光而無法辦理火化及返鄉歸葬事宜,許男等人才具狀向檢警自首。
法院審理後,依連續詐欺取財罪,判許姓父子各2年9月徒刑,另依偽造私文書罪,判兩人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