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勞委會主委王如玄成為國民黨副總統參選人之後,外界質疑她在任內對關廠工人提告、是無薪假推手,王雖逐一釋疑,但民進黨立委段宜康昨再爆料,王如玄曾買賣軍宅眷舍套利,佔用弱勢資源,王回應她是幫妹妹買屋也有自住,經監察院調查後,並無違法情事;不過段再指控,王至少買四戶軍宅,監院只查一戶,王則未進一步回應,風波有越演越烈之勢。
段宜康昨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質詢時指控,王如玄二○○八年到二○一一年財產申報中,自二○○六年起至少有四筆購屋投資預付款的債權紀錄,就是購買依法五年內不得轉售的軍宅眷舍,其中一筆購屋投資期滿後消失,但房產沒增加,存款卻多七百多萬,推測是轉賣還未過戶的軍宅套利,理論上是違法,段並批王,「應該照顧弱勢,去搶這個資源,這樣對嗎?」
王如玄昨回應,購屋案是陳年往事,監院調查也說是合法行為,但是碰到選舉,就有人把往事再加工爆料,讓她痛心。
王解釋當時朋友介紹買軍宅,除幫妹妹買,也買來自住,曾在簽契約後、把其中一戶移轉給妹妹,因妹妹是勞工,怕房價高買不起,她做律師,建議妹妹可承擔風險,後續繳款都是妹妹處理,沒有轉售圖利問題。
前年查王如玄案的前監委錢林慧君昨說,王如玄並無轉售圖利之事實,所以沒有違法,但王處理有道德瑕疵,她當時曾跟王說,會影響社會觀感。
但段宜康再質疑,王曾對查案監委說,當勞委會主委時有跟仲介看軍宅的嗜好,二○○九年三月看上板橋「健華新城」某棟新改建軍宅,本來通知妹妹訂,但怕錯失良機,現場先以她當買主和賣方簽契約,再用自己名義幫妹妹貸款。監院因此認定王是妹妹人頭,且監院只查二○○九年買的軍宅,沒查另外至少三間軍宅,就結案了。對此,王昨出席活動時即不願再談。
而王如玄前天指控,曾任勞委會主委的高雄市長陳菊才是提告工人及無薪假的始作俑者,陳菊昨找出二○○八年十二月王如玄發出的公文,指是王同意僱主放無薪假,「誰做誰負責,用這樣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