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律嚴懲司機酒駕肇事逃逸
新聞來源:賭城天天報發佈作者:本報記者晨楓發佈時間:2015-06-03
州長布萊恩.桑多瓦爾(Brian Sandoval)已正式簽署了SB245法案,該法案對當前的酒駕肇事逃逸法律進行了修訂,目的就是加大對司機酒駕肇事逃逸行為的懲罰。
(本報記者晨楓)
SB245法案已獲得州長桑多瓦爾簽字,10月1日正式生效。支持該法案的立法議員表示,當前的交通肇事“leaving the scene statute”條文,其設立目的是防止事故後的二次撞擊等後果,但很多酒駕司機卻利用這一“漏洞”來逃離肇事現場以躲避酒駕肇事懲罰。本地的交通警察表示,有時候警方很難對酒駕肇事司機進行“重罪”起訴懲罰,蓋因酒駕肇事司機逃逸後,其被正式逮捕時往往已“醒酒”,執法者即使懷疑其酒駕,但也很難再搜索到相關證據,最終只能對酒駕肇事逃逸者控罪一個較輕的逃離現場罪名,而無法加控涉酒駕重罪。但現在,新法案將關閉上述條文漏洞,意味著酒駕司機肇事逃逸後,即使其被逮捕時已清醒,其肇事逃逸也會被加控酒駕肇事重罪;此外,新法案將對酒駕肇事逃逸加大了懲罰力度,當前酒駕肇事逃逸會被判處2-15年監禁但可享緩刑,而新法案的懲罰為2-20年監禁且無緩刑。另外,新法案還對交通肇事控罪進行了一定修訂,允許執法者依事故人身傷害或死亡的每一個個體來對肇事司機進行逐一控罪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