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整個120天的立法會期間,包括已公告的多項法案在內共有逾300個法案被州長簽字成新法,其中就包括上周末簽字生效的幾個涉電子香煙銷售和殘障者權益的法案。
(本報記者晨楓)
SB225法案,禁出售電子香煙給未成年人法案。法案規定包括電子香煙在內的各類蒸汽吸食類煙產品,均禁止銷售給未成年人,且規定該類產品的未來監管將置於州總檢察長辦公室的職權之下。
AB128法案,涉智障者、發育障礙者的律師授權醫療文件法案。法案授予了律師一項新權利,即18歲及以上的智力障礙者、發育障礙者在申請獲得某種醫療服務或做出某醫療決定時,只需獲得某持證律師的相關授權、證明文件即可,而無需再通過提請一個正式的監護權程序來獲得授權。此外,法案還授權智力障礙兒童的父母或監護人,可一定程度地“代替解釋”智障兒童的決定或意圖,以便醫生能更明白地了解智障兒童的意圖或簽字,例如智障兒童在意思表達、簽字出現混亂或不清楚時,其父母或監護人可進行“替代解釋”,該解釋將成為醫生對智障兒童進行護理治療的依據。
AB198法案,水資源保護法案。該法案授權公共土地立法委員會( Legislative Committee on Public Lands)進行相關的水資源保護和水資源替代能源的研究。該法案相關條文預計將與州長的內州抗旱戰略保持一致。
AB229法案,憲法第二修正案(公民持槍權)支持法案。法案支持內州特殊車牌的征收費可用於槍支聯盟及聯盟利益方的“利益”,但所有分配“利益”征收費只能用於資助槍支安全培訓和槍支安全教育。
SB144法案,行人安全區法案。授權地方政府在某些危險或學校路段設立行人安全區,該安全類似於道路施工區,將對機動車進行通勤限制;在某些學校附近的行人安全區,當兒童步行通過時,將禁止任何車輛通行或打U-turn;任何違法上述規定的車輛,司機將可能面臨高額的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