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郡批準電召車新法令 Uber不服將上訴
新聞來源:賭城天天報發佈作者:本報記者晨楓發佈時間:2015-11-18
本周二,克郡委員會一致投票批準了兩項涉Uber、Lyft等電召車服務的新法令,法令除要求電召車司機每年繳納運營牌照費25美元外,還要求電召車公司必須每月上報所屬電召車司機的運營資料以公共記錄備檔。法令遭到Uber、Lyft兩電召公司反對,Uber公司更表示會上訴挑戰克郡新法令。
(本報記者晨楓)
根據周二克郡委員會批準的電召車運營法令,Uber、Lyft等電召車公司必須申領克郡商業牌照,且須每月定期將所屬電召車司機的運營資料(車牌號、司機名稱等)上報給克郡牌照局(Clark County Business Licensing Department)以公共記錄備檔;對於電召車司機,法令要求他們必須以“獨立承包商”身份申領克郡運營牌照,每年牌照費為25美元/車,每年繳費更新,此外首次申領牌照還需一次性繳納45美元手續費。針對克郡批準的新法令,本地出租車行業代表持贊成態度,支持新法令盡快實施,但Uber、Lyft兩電召公司則表示反對。Uber公司發言人表示,新法令完全是“保護本地出租車利益”偏向法令,有違州法律的規定,該公司認為所屬電召車司機的運營資料為專有業務資料,公布後被會競爭對手利用,該公司不排除采取法律手段以挑戰克郡新法令。一些電召車司機也紛紛對繳費提出了質疑,稱電召車司機已經承擔了州運營牌照費200美元/年,現在還要依克郡法令再繳納25美元/年費用,再加上一次性牌照手續費45美元,重復收費完全是一種盤剝,這對於那些只是偶爾想載客賺外快的司機來說非常不公平。媒體指出,自開放電召車運營以來,Uber、Lyft兩公司一直未公布各自的簽約私家車數量,公共記錄也無資料可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