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一名地區法院法官裁定克拉克縣一項關於短租的法令“違憲”。法院正在審查,同時擱置了幾項法令。今年6月,通過了一項縣法令,規定了一些阻止房屋短期出租。
這讓許多人都松了一口氣,這一判決給了短租房東和租客希望,他們將能夠繼續經營下去。
週四,克拉克縣法官潔西嘉·彼得森(Jessica Peterson)表示,目前的法令“模糊且過於寬泛,違反憲法”。在法庭作出進一步判決前,“禁止短租法令”內的任何條文均不會執行。
拉斯維加斯短租協會的創始人Jackie Flores和Louis Koorndyk對這種統治感很滿意。判決前,該協會正在起訴整個州,稱這些規定侵犯了公民的權利。
Flores說:“我們的希望是克拉克縣將暫停並修改法令,並做他們應該做的事情。”“拉斯維加斯市有自己的條例,亨德森和北拉斯維加斯也有,還有未合併的克拉克縣,但我們挑戰的不僅是克拉克縣,還有涵蓋所有這些地區的州法律。”
合租房主John Baker說,“我要堅持住。隨著房價的上漲,我期待著每一個出租我的房間的機會。說實話,我希望我們能有更多的安全措施,因為我仍然不知道會發生什麼,我仍然要看著我如何出租我的房子。”
克拉克縣禁止短租的法令有很多對短期房屋出租的限制,例如一處房產住的人不得超過10人。出租房屋之間的距離必須至少為1000英尺。
Abbey Payne是一名啦啦隊媽媽,她來拉斯維加斯參加一場啦啦隊比賽。這幾年來,她和家人一直住在短租房裡。Payne說:“我們不用擔心孩子們在酒店大廳裡跑,也不用花那麼多住宿費。這樣更合理。”“把所有的孩子都集中在一個地方不僅方便,而且感覺更安全。”